近年来,我院不断探索合适保证人制度,根据“少捕慎诉少监禁”的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原则,为无法提供保证人且无力缴纳保证金的涉罪未成年人指定保证人,减少涉罪未成年的羁押,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
一是组建优质工作队伍。总结我院“一缕阳光工作室”的经验,探索建立“合适保证人”制度。从社区志愿者、共青团、关工委、教育局、法律援助中心等热心未成年人帮教事业的单位和个人中选择10名人员,组成“合适保证人”队伍。同时,邀请江西理工大学的心理咨询老师为新任合适保证人进行专项培训,就如何加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的信任度、突发事件处理等问题与培训人员作深入沟通,确保合适保证人尽快进入角色。2016年以来,为3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无利害关系第三人担保。
二是建立帮教联动机制。牵头召开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建立定期会议协调机制,详细介绍了“合适保证人”制度的探索情况,以及“一缕阳光工作室”、瑞金市职校未成年人观护基地的运作情况。逐步将公安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涉罪未成年人及法院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安置进瑞金市职校观护基地开展观护帮教及社区矫正,积极落实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刑事司法政策。
三是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组织专人设计《活动记录表》、《取保候审期间表现反馈表》等文书,由合适保证人填写后定期向未检部门提交,以便承办人员及时全面掌握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为案件的合理处理提供有效参考。在充分听取相关单位和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起草制定《瑞金市合适保证人工作手册》,对合适保证人的资格、选拔、任命等问题进行明确界定,建立更为规范、有序的合适保证人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