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定期开展案件讨论,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我院实行案件讨论“周例会”制度,每周一召开侦查监督案件讨论会,对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集中讨论,对案件证据进行集中分析和研判,集思广益,为办案人员提供办案思路,强化办案人员重视审查证据意识,确保案件定性准确,提高案件质量,杜绝冤、错捕案件。
二是积极开展走访工作,拓宽监督案件来源。实行定期走访制度,我院侦查监督科形成走访监督小组,分成两组,每组2名办案人员,由走访小组轮流走访,每两周走访一次,走访对象为侦查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主要查阅案件办理台账,对侦查机关的立案和行政执法部门办案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主动搜集、发掘立案监督线索和两法衔接案件来源。
三是召开联席会议,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我院侦查监督科每季度与公安机关召开一次联席会,就执法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磋商和督促,如报捕案件随意性较大、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到位等情况进行沟通,督促改正,提升案件报捕质量。同时,每半年邀集公安、环保、林业、国土、工商、质检、食药监、税务等行政执法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就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案件内容、案件移送程序等进行明确,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两法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