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金旺(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全面工作
2.吴 金(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分管第一检察部、政治部
3.周 文(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二检察部
4.邹 成(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三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
5.刘耀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协助分管政治部
6.杨 立(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分管办公室、培训中心,协助分管第二检察部
7.曾 鹏(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协助分管第一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