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某、吕某某等十人开设赌场案,瑞金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定谢某某、吕某某等十人犯开设赌场罪,十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其中谢某某、吕某某等七人系经追诉获刑
2017年11月27日,瑞金市公安局依法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明,该团伙以赌“三公”(赌博的一种)的形式实施赌博活动,并雇请吕某某等人负责为赌场摇骰子、发牌、收赔钱、放哨、运送赌客、登记参赌人员车牌等,人员分工明确具体,为逃避查处,选取瑞金市偏远山区地带作为赌博窝点,开设不定点流动赌场,并组织瑞金市区人员及临近的会昌籍人员参赌牟利。
瑞金检察院认为,吕某某等七人明知道实施开设赌场行为,为牟取不法利益,仍然受雇为赌场摇骰子、发牌、收赔钱、放哨、运送赌客、登记参赌人员车牌等,为赌场提供直接帮助,属于开设赌场的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