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首 页  基本信息  检务指南  检察活动  统计总结  通知公告  联系我们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瑞金检察微信
瑞金检察微信
瑞金检察头条
瑞金检察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检察工作报告
瑞金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318日在瑞金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邓荣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检察工作

2013年,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稳中有进,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宽严相济维护稳定,服务大局平稳推进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34200人,批(决)捕114166人,不捕2334;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9294人,提起公诉180264人,审结率96.4%。加大对严重暴力型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关。批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62人,提起公诉107人,批捕失火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2人,提起公诉61人,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嫌疑人40人,提起公诉44人。

  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查处征地拆迁和“治违拆违”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立案24人,起诉暴力妨碍治违拆违执法案件311人,均作有罪判决,有效遏制了违章建设多发势头。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9人,提起公诉15人,同比分别增长12.5%25%。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审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3起,批捕2人,起诉2人,报送赣州市院审查起诉1人,案件涉众达500余人,涉案金额近7亿元。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起诉熊某生产“毒豆芽”案件1起、批捕兰某等人用病死猪肉制作香肠案件1起,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围绕秀美乡村建设,加大对非法采矿等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危害能源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14人,起诉38人。严厉打击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犯罪,批捕4人,起诉8人。

  大力促进社会和谐。开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积极探索女子办案组参与办案模式,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46人,其中不捕35人,作附条件不起诉68人,相对不起诉46人。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组织法制副校长、女子办案组深入中小学开展预防讲座6次,发放预防宣传手册2万份,结对帮扶贫困儿童2名。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回访帮教工作,通过检察、学校、家长“三方共建”,积极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和谐、健康的环境。深化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对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伤害等案件,积极促进涉罪人员认罪服法、被害方谅解,努力修复社会关系,通过促进和解共对5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2013年,我院女子办案组被评为“赣州市三八红旗集体”。

二、惩防结合维护正义,反腐倡廉沉稳有力

着力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办了工程建设领域、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行政审批领域渎职犯罪22人,有罪判决率100%。其中,贪污贿赂犯罪919人,渎职侵权犯罪23人,大案10件,立案数同比上升120%。如查处了刘某在建房用地审批中受贿案,刘某因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谢某等6人因行贿罪分别处二年六个月以上实刑;还查处了陈某等人虚报冒领国家深山移民补助款、朱某等人贪污粮食直补款、曾某贪污危房改造补助金等案件,有效斩断了伸向涉农资金的“犯罪黑手”,确保国家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着力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充分运用预防咨询、预防调查、廉政宣传、警示教育等手段,围绕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经济领域开展预防宣传77次,案例剖析6次,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73份,均得到采纳。深入重点工程开展预防调查,形成报告71份,撰写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分析报告》得到市委批示肯定。开展行贿档案查询446次,1家企业被取消竞标资格。完成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中心重修工程,呈报的《瑞金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经市委批转实施,组织全市县、科级领导干部、重点岗位股级干部和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共600余人到警示教育中心接受教育。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司法公信稳步提升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立案812人,监督撤案44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8人,纠正漏捕1419人,纠正漏诉19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次。我院办理的“李正盛等人非法经营案”继高检院评为“全国优秀诉讼监督案件”后,又被省院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两名干警荣立二等功。

强化刑事和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完善量刑建议程序,加强对刑事审判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提出量刑建议97129人,采纳率为96%。纠正刑事审判违法1起,提出刑事抗诉1件。审查处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5件,督促起诉4件,支持起诉40件。督促、支持起诉经验在赣州市民行检察督促、支持起诉现场会上交流。

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人、超期羁押1人,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9次,向监管机关和办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32次;开展监外执行监督活动8次,向监管机关及社区矫正机构发出书面检察建议54份,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54人次。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010人,变更强制措施99人,有效保障监管场所安全、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

四、积极贯彻群众路线,服务民生稳中求实

畅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以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为契机,积极开展信访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59起,同比去年上升9.7%,其中,来信115件、来访40件、来电2件、网络2件,受理举报线索115件,初核35件,移送立案44人,处理刑事控告申诉44件。对于各类信访案件,早排查、早化解、早控制、早解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创新方式参与社会治理。更加注重在办案中维护群众利益,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调处手段妥善处理涉及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民事申诉案件61件。更加注重对刑事被害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注重社会关系的修复,对3起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更加注重法律的宣传和普及,通过宣传单和宣传短信等方式,集中开展法制宣传4次。

情为民系开展“三送”工作。挂点3个村2929户,认真开展走访全覆盖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下派警力、捐助水泵帮助挂点村抗旱保苗,积极帮助挂点村争取项目资金,完成修建水渠、硬化道路、新建垃圾池等民生设施建设4项,化解矛盾22起,解决群众困难40余件。争取电力公司支持,完成3个小组照明供电线路升级改造,400余户村民直接受益。

五、强化素质规范管理,队伍建设稳添后劲

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夯实发展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参加培训班、集中宣讲等方式,增强学习自觉,使干警真学真懂、全面领会。同时,发挥班子模范带头作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议事决策执行规定》等系列规定,着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领导组织能力、议事决策能力、拒腐防变能力,从而凝聚队伍真正成为立场坚定、道路自信、业务精通、保障有力的检察劲旅。

加强教育培训,推进文化育检。创新“1+X”学习模式,共组织经验丰富的干警上台讲述办案经验7次,邀请法律专家讲课10次,积极选派干警参加各类培训70余人次,极大地提高了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我院参加赣州市检察机关“两法”知识竞赛获团体一等奖,一名干警获个人第一名,并代表赣州市检察院参加全省检察机关“两法”知识竞赛获个人三等奖和个人风采奖。

始终把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开展了“第五届健身运动会”、青年写作书法比赛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干警创先争优的意识。我院篮球队在赣州市检察机关第二届运动会篮球比赛中获第一名。同时,加强信息宣传调研“传、帮、带”工作,在《检察日报》、《新法制报》等媒体刊物发表信息调研文章、新闻宣传报道360余篇。我院预防冤假错案做法被中央电视台宣传报道。

深化内部监督,促进规范执法。组建案件管理室,制定《案件管理制度》等7项规定,将案件从“进口”到“出口”、从实体到程序、从过程到结果统一监管,促进执法办案活动依法规范进行。全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次,提出规范建议12条;向办案部门书面预警75份,强化流程控制,严防超期办案。按照全程、全部、全面的要求,对所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66次;开展法医文证审查55件次,纠正错误鉴定3件。以高检院抽样评估为契机,完善《廉政执法档案》、《警车管理办法》等6项内部监督规定,制定了《关于切实改进纪律作风、加强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将监督贯穿于案前、案中、案后整个过程,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六、完善机制接受监督,稳妥行使检察职权

严格执行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和建议3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与“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通过在《瑞金报》等媒体设立专栏的形式,介绍检察职能,普及法律知识,传递检察声音,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扩大检务公开,增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积极配合人民监督员工作,请求上级院安排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议1次,完善特约检察员工作机制,在检察决策和执法办案过程中充分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地感到,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距离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司法公正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服务全市振兴发展的措施不多,执法活动还有不规范的地方,案多人少、人才外流现象仍然突出,等等。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加快推进瑞金振兴发展的关键之年,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赣州市委、瑞金市委全会精神和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意见》,紧紧围绕“改革添活力、转型谋跨越、保障促和谐”工作主题,强化检察职能服务,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保障改革发展,服务经济转型跨越。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1+N”改革政策体系,深入各项改革领域,全力保障我市各项建设顺利推进。完善检察站(点)建设,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配合检察体制改革,找准检察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切实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惩治犯罪力度,为我市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着力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瑞金建设。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决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正常的市场管理秩序和企业的正当权益,为加快形成功能完善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着力推进反腐倡廉,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在坚决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围绕转型跨越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继续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制约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加强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和检察建议工作,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全面贯彻落实《瑞金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深化全程同步预防监督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着力维护群众权益,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送”工作,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全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继续开展好“检察开放日”和检察宣传工作,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五、着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队伍清正廉洁。不断深化理论学习,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效解决“四风”问题,突出抓好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强化案件集中管理,完善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加强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全力配合市人大调研检察工作,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在这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抢抓改革发展新机遇,奋力迈出转型跨越新步伐,为全力谱写“中国梦”之瑞金篇章而努力奋斗!

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瑞金市象湖镇金都大道2号 邮编:3425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