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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212日在瑞金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邓荣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

2014年,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助推振兴发展大局,各项检察工作敦本务实,为推动瑞金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谋事以实优化发展环境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专注于群众关心、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领域,能动司法深化检察影响力。

一是严查职务犯罪全力打造风清气正政务环境。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将重点工程、民生领域、涉农职务犯罪作为查办和预防的重点,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1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514人,渎职案12人。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立案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14人,涉嫌犯罪的副科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3人。坚持有案必办的原则,关注涉农惠民领域,有效保障国家有关政策、资金落实到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查办了卫生系统曾京平、邹新伟等贪污受贿窝案,村干部钟某、邹某贪污粮食直补款,陈某贪污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案件,还从曾某诈骗国家农机补贴案中深挖细查出张某、陈某涉嫌玩忽职守等一系列涉及民生案件。

二是搭建预防平台合力营造廉洁高效法制环境。着眼于经济发展全局,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围绕权重部门、工程建设等职务犯罪多发领域和重点岗位开展预防。分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7份,帮助健全制度、堵塞漏洞。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先后深入市林业、卫生等部门开展预防知识讲座12场;在市委的统一部署下,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先后组织市直机关、乡(镇)村共3000余名干部来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预防警示教育,用身边的案例教育广大干部知法守法,取得较好的教育效果。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6次,对防范我市贿赂型犯罪,特别是规范我市招投标工程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开展重点整治倾力塑造诚信守法创业环境。认真落实“服务改革检察亮剑”等系列部署,积极查处征地拆迁和“治违拆违”过程中的暴力妨碍执法行为,起诉4人,有效遏制了违章建设多发势头。从严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起诉8人,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起诉兰某等人用病死猪肉制作香肠等案件,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惩治集资诈骗、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严重经济犯罪,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3人,起诉22人;强化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起诉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16人,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二、忠实履职维稳强基,脚踏实地打造法治瑞金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及诉讼监督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

一是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52204人,批(决)捕12015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11321人,提起公诉179263人,移送其他院审查79人。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60人,提起公诉67人,批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嫌疑人25人,提起公诉28人,力促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捕3247;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8人,附条件不起诉14人,同比分别上升38%33%33%。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66人,并依法决定不批捕、不起诉,促进修复社会关系。对未成年人案件坚持“慎捕慎诉、注重预防”原则,创立“一缕阳光”工作室,设立未成年人关护基地,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课程10场,发放预防宣传单3万份,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回访帮教、法律援助等特殊保护工作,有效帮助未成年人尽快走出阴影、回归社会。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实行检察长接待同步录音录像,完善民生服务热线,结合“三送”工作和三大工程,加强下访巡访、巡回检察等工作,真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03件,及时处理,件件答复,将矛盾化解在基层。2014年我院控申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被授予全省“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三是强化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大力纠正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3人、撤案211人,纠正漏捕16人、漏诉9人。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1件,改判1,发回重审1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审查处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1件,督促起诉10件,支持起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对监管活动中存在的混关混押等监管制度不严等问题提出口头纠正意见5次。建立羁押必要性联合审查机制,对在押人员悔罪态度好、危险性不大的,综合各部门评估意见,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3件,改变强制措施3人。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8次,提出书面检察建议50份,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50人,督促矫正机关提出撤销缓刑建议44人,原审法院撤销缓刑并收监1人。

三、规范执法增强能力,躬行实践带出过硬队伍

坚持从严治检,推进文化育检,落实素质强检,贯彻“五个过硬”要求,夯实检察事业发展人才基础,全省群众满意度排名同比2013年上升15名。

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班子成员引领示范,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听取意见,带头揭短亮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主动深入“三送”点、服务对象了解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加各类座谈会12次,点对点征求意见,面对面查摆问题。对梳理出来的“四风”问题,建立台账,班子成员和党员干警逐一认领,敞开大门抓整改。通过建章立制、即行即改,队伍作风根本好转,起到了“洗澡治病”的效果。

二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向市委报告请示,坚决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定期向人大汇报检察工作,虚心听取和贯彻落实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调研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报告,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门会议学习研究,制定措施抓好落实,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三是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统一流转案件,统一制作和送达法律文书,统一赃证物管理,统一编制统计报表,不断推进案件管理规范化。在加强流程监控的同时,采取对重点案件逐案检查与其他案件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次,评查案件160件,促进执法办案更加精细规范。以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为载体,加强教育培训,推动检察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与业务水平。举办青年干警公诉业务辩论赛和第六届健身运动会,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规范执法的能力。我院组织参加赣州市院举办的侦查监督、公诉业务辩论、民事行政检察、公文写作等业务比赛均获得团体二等奖,参加电子笔录制作和业务软件应用比赛获得团体三等奖,多名干警获得个人奖励。

四是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依托红色检察资源,弘扬苏区检察传统,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建立健全由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检察长与副检察长、副检察长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干警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强化执法办案程序监管、涉案款物管理、同步录音录像、律师接待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检务督察等自身监督制约措施,全年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行为。

五是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强化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举办了“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代表70余人参加,通过零距离接触,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完善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平台作用,对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等进行公开,提升执法公信力。充分利用互联网、短信等新兴媒体,宣传和推介检察工作,打造“指尖上的检务公开”,提高了司法透明度,切实保障了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干部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还不高,检察宣传和检务公开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中缺乏敢于碰硬的精神,监督力度和效果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干警素质不高,制度执行还需要常抓不懈,等等。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推进法治瑞金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推进瑞金振兴发展、落实省直管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赣州市委全会精神、瑞金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意见》,顺应经济新常态,把握群众新期待,强化检察职能服务,为建设更具活力实力魅力瑞金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保障改革发展,服务经济转型跨越。找准检察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的切入点,制订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改革,积极稳妥地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依法查办和预防国有资产监管、环境资源保护、招投标领域和金融、农业农村、混合所有制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职务犯罪。围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等检察改革内容,积极配合,大胆实践,努力当好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

二、依法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瑞金建设。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紧扣关乎民生民利的焦点、热点问题,依法从严打击各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完善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完善检察干警下访、巡访工作制度,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公正合理解决群众诉求。结合执法办案,加强对突出社会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积极向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提供完善政策、科学决策的参考意见,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合力推进反腐倡廉,营造风清气正环境。巩固落实人大常委会调研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果,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加强与纪委、法院、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强化法律监督,保障民生民利,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犯罪行为,特别是要下大力气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保障农村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投入以及各项补贴的规范使用,确保国家惠农利民政策落实到位。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宣传、警示教育和检察建议工作,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全面贯彻落实《瑞金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深化全程同步预防监督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全力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加强对侦查、审判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让群众感受到身边的正义。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促进司法公正廉洁。注重证据的综合审查和运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加强检察内部监督,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范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的适用,强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建立风险预警、质量评查等常态化机制,下大力气整治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的司法行为,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成效。

五、促进作风根本转变,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紧密结合“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三送”工作和三大工程建设,不断深化理论学习,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四风”突出问题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推行执法情况回访制度,继续开展好“检察开放日”和检察宣传工作,全面深化检务公开,让更广泛的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监督检察工作。大力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突出抓好岗位练兵,落实好“传帮带”工作,促进干警执法能力提升,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这全面推进法治瑞金建设的开局之年,机遇与挑战并存,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抢抓振兴发展的历史机遇,奋力谱写瑞金检察事业新篇章,为建设更具活力实力魅力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

 

 

 

 

 


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秘书处           2015年2月9印发

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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