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干警职工文化生活,弘扬法治精神,近日,瑞金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职工集中观看电影《第二十条》。 电影《第二十条》片名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聚焦正当防卫这一热议法条。影片由发生在检察官韩明身上的三个故事串联而成,从他的角度全面系统地呈现了从不敢适用、不愿适用到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维护公平正义的过程。 观影结束后,干警职工纷纷表示影片情节紧张,扣人心弦,收获满满,并结合实际谈了自己的感受。 这是一部鲜活的电影,通过一个鲜活的检察官形象和三个鲜活的故事,生动阐释了何谓“活生生的正义”。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每一个决定,落到当事人身上都足以改变人生轨迹,所以公平正义四个字,字字不轻易,它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五万六千六百八十一字里来,等待着到社会生活之中去。法不外乎情,我们应该做一个摆渡人,不断往返于理性平和的法律条文和热气腾腾的现实生活之间,去关注案件中的当事人,去回应群众的朴素情感,使法律判断有温度,使公平正义长出血肉,让法治之光普照众生。看完《第二十条》,感悟如下:首先,关于改革和革新。案件的革新结果来自于前案血淋淋的后果、自己的遭遇和初心的感召。如此多层因素的叠加,需要多少巧合,多么的不易。法律工作,得用细致的真相还原,叠加设身处地的扪心叩问,而不是以置身事外,甚至是高高在上的姿态。其次,关于情节推动。赵丽颖的角色对于情节发展的推动力巨大。嫌疑人是因为她的绝望哭诉奋起反击,她唤起了丈夫的基本人权意识,她在跳楼前陈以利弊,告知恶势力她明白他们是想以她为突破口改变强奸定性,她的死是为了抗争,证人因此冒险作证,恶势力因此受到震慑。最后,希望这世界少一些暴力。我们绝不提倡以暴制暴,但在紧迫危险前的自卫,乃至于见义勇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律不是冰冷的逻辑。“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观看了电影《第二十条》,深刻感受到了“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的份量。一名优秀的检察人员,要在法律裁量空间中,寻求最佳的处理效果,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要能够准确甄别犯罪,具备论证和说理的技巧,处理复杂问题的方法,能够明断是非,传递正义,准确的适用法律使社会更加有序,让所有人都活得更安心。作为一名检察人员要让自己不断地进步,勤于学习,心存敬畏、谨慎从事,内心阳光、理性平和。不仅要把刑法学好,还要接地气,才对得起在“艰难的时刻”与我们相遇的人。“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观看《第二十条》后,我更加明白了什么叫担当,法治的进步,需要一代一代的人去努力,需要越来越多像吕玲玲、韩明那样的人去做那些“看起来很‘蠢’但是正确的事情”,特别是作为检察人员,应该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守住良心和法律的底线,在公平正义面前,绝对不能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努力让“坏人的犯罪成本更高,而不是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努力让那些善良勇敢诚实还在往前奔的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电影《第二十条》中主要围绕正当防卫、校园霸凌、见义勇为等社会热点问题。电影中用三个案子向大家提出了一个问题,当法律人在面对法与理的冲突时该如何去决断。在电影中的每一句台词都充满了深意,让我不由思考,“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鲜明地表达了法律的庄严和不可妥协。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任何对不法的妥协都是对法律权威的破坏。电影《第二十条》向我们展示了在现代社会中追求正义的复杂性和艰难性,但正如影片中所传达的,我们不仅要坚持法治原则,更要有勇气去做正确的事情,关注法律的人性化,让法律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电影《第二十条》,再次掀起了社会各界对正当防卫制度的广泛讨论,也让“法不能向不法低头”这一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作为一名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要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我们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处理的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我们不仅要对案件负责,更要对别人的人生负责。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善意。电影中让我最有感触的一个片段是,见义勇为反被判刑的张贵生在女儿的坚持下不断上访,但在他决定最后一次上访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最终也没能等来属于他的正义。见义勇为本该是张贵生的高光时刻,却引发出一场悲剧,这也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的内涵。作为一名检察机关书记员,在今后工作中,要配合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做好每一项工作,就像影片最后韩明检察官说的一句话,“法律的权威来源于最广大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我们在工作中面对老百姓既要理性释法说理,也要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切实维护好老百姓的公平正义,让老百姓敢于用法来维护合法权益,让不法永远向法低头! 此次观影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干警统筹法、理、情的能力,弘扬了法治精神。今后,我们将情同此心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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