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是检察机关最重要、最核心的工作,要对标上级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现实期盼,着力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是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和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诈骗、养老诈骗、黑恶势力等犯罪,提高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细化检护民生、检察护企等具体举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运用法治力量服务新质生产力。聚焦社会治理难题,从个案办理延伸到类案监督,充分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模式,有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二是在司法为民中厚植民生福祉。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寻乌模式”检察实践,成立“今朝检约”工作室,通过组建工作室常驻团队、心理疏导团队、政法轻骑队团队,用好“解法结、解心结、解困结”工作法,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前端,化解在萌芽;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用好联动救助、多元救助、社会帮扶等多项措施,为刑事案件困难被害人及家属解燃眉之急;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扎实开展“法治护苗”行动,落实法治进校园10项措施,牵头抓好强制报告、联合家访等制度落实,以司法保护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三是在高质效办案中守护公平正义。
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监督,对危险驾驶、电信诈骗、轻伤害等犯罪,探索轻罪治理机制;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治理为抓手,提升民事监督精准性,补齐民事监督短板;推动出台府检联动机制,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长征文物和文化保护公益诉讼监督,用好与福建长汀县人民检察院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协作机制,依法办理一批有影响的精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