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4月22日是第56个世界地球日,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近年来,瑞金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2020年以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5件,获评市级以上典型案例3件,其中全国典型案例1件。
01
牛蛙养殖污染治理
整改前
整改后
2024年1月,我院落实人大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针对人大代表反映某乡镇20余亩基本农田被占用用于牛蛙养殖,造成耕地“非粮化”“非农化”,且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实地调查核实后,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牛蛙养殖污染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水产养殖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涉及的基本农田恢复种植条件。
02
水葫芦泛滥治理
2024年11月,我院在办案中发现,某镇河面生长聚集了大量水葫芦,部分河段被水葫芦完全侵占。水葫芦生长泛滥将导致堵塞河道、限制水体流动、降低水体溶氧量、抑制浮游生物生长等危害,破坏水生态系统。本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水葫芦泛滥问题进行整改。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相关行政机关及时清理水葫芦100余吨,有效保护河流生态。
“地球是我们唯一的家园,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未来”。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社会主义现代化瑞金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