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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瑞金一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时间:2025-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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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检察院办理的“谭某波等十五人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案”入选省检察院发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近年来,江西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质效,服务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加强以案释法,现发布3件典型案例。




贾某侵犯著作权案

















基本案情


2019年初,贾某出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负责运营的App在未获得授权及许可下,通过互联网收集小说作品链接,对链接内的文字进行“爬取”(通过自动化程序从互联网获取并提取数据),并在技术转码、排版优化后供 App使用者免费阅读。贾某通过注册多家公司收取App使用者在阅读小说时点击广告产生的推广费用,违法所得59万元。贾某自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


2024年12月9日,上饶市横峰县人民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贾某提起公诉。2025年1月2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贾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被告人贾某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侦查阶段。检察机关介入侦查,从三个方面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一是引导侦查机关围绕著作权归属、侵犯著作权行为手段、非法经营数额等定罪量刑关键事实开展侦查取证,并与侦查人员、专业鉴定人员共同研判,准确认定案件性质;二是针对犯罪嫌疑人关于App没有“爬取”功能的辩解,引导侦查机关进一步收集、固定App内存在“爬取”小程序、贾某指使公司技术人员制作“爬取”小程序等证据;三是引导侦查机关规范扣押手机、电脑等关键性物证,保证证据效力。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严把证据标准,依法认定作品属性与权利归属。检察机关充分听取相关单位专业意见,审查涉案小说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并综合海量电子数据、下载链接软件及相关证人证言等证据,依法认定涉案小说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二是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准确认定犯罪数额。检察机关依托数字化账单分析系统等技术手段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对资金流向等证据进行梳理分析,准确认定贾某非法获利59万元,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三是保障权利人诉讼权利,为权利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供支持。贾某的行为不仅构成犯罪,还侵害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检察机关及时向权利人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充分听取其意见,支持帮助权利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典型意义


网络文学著作权是重要的无形资产,侵犯网络文学著作权严重扰乱正常的版权市场秩序。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要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认定作品属性和权利人,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和犯罪数额,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同时,要全面保障权利人实质性参与诉讼权利,积极履行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职能,最大程度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除法律明确规定的合理使用及法定许可外,擅自使用他人作品的,构成侵权甚至犯罪。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应当增强著作权意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在使用他人作品时,务必先获得合法授权,避免因一时疏忽或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红线。



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某茶2005年被原国家质检总局评为“原产地域保护产品”,2008年被原国家质检总局评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13年被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20年被农业农村部批准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并入选首批中欧100+100地理标志协定保护名录。当地有上千家企业、作坊从事茶生产加工销售产业,带动了十万余人就业。近年来,有的企业存在部分影响茶产品质量问题,还有的企业未经授权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进行销售,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还严重影响了茶产业发展,不利于地理标志的保护,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线索发现和立案调查。2024年4月,吉安市遂川县人民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茶品牌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经线索研判,认为有的生产企业和销售商户存在错误使用茶地理标志等情况。同年4月15日,遂川县人民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为进一步调查茶地理标志使用情况,遂川县人民检察院调取数据2357条,通过构建法律监督模型,比对发现未经授权商户。后经实地走访商户,调查发现涉茶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质量和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共计80余个。


督促履职。2024年5月14日,遂川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对茶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和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管理制度,按照统一工艺流程开展标准化生产;加大对侵权产品的打击力度,深化食品溯源体系建设。


整治成效。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会同其他单位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督促22家企业自行完成问题整改,移送2条电商平台侵权线索至异地相关职能单位处置,对13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收缴假冒包装1000余个,组织开展企业巡查1000余次,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与邻近的赣州市章贡区、赣县区开展跨区域联合保护,着力保障茶地理标志产品有序发展。


为进一步凝聚保护合力,遂川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共同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系统保护机制,强化各方在司法联动、行刑衔接、协同保护等方面的协作力度。


典型意义


农产品地理标志蕴含着区域特有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独特历史文化,既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检察机关要加强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善于借助大数据、运用数字检察监督模型等技术手段深挖侵权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为切入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协同保护,通过检察建议、会签协作机制等方式,推动各部门共同履职,形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合力,助力茶产业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温馨提示


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用于识别某产品源自特定地域,其独特品质、声誉或其它特征本质上取决于该地区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或传统工艺、历史文化等人文因素,是区域特色产业的重要载体。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依法依规使用地理标志,遵守产品质量要求,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和特色。消费者在选购地理标志产品时,也要关注产品的产地信息、生产商、商标及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等信息,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谭某波等十五人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案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谭某波成立某五金加工厂,未经品牌手表公司授权许可,在采购来的机芯、夹板、陀等手表配件上印刻各种品牌标识并销售,并聘请谢某付等人负责工厂管理、原材料采购、设备调试等。截至2023年7月20日,该工厂通过网络下单、物流运输等方式将产品配件销售,累计销售金额2350万余元。吕某鑫等下游经销商明知该工厂生产出售的手表配件上的商标系未经许可加工他人标识,购买后仍加价转售或组装成假冒品牌的手表予以销售,累计销售金额为5万元至575万元不等。


2024年3月11日,瑞金市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罪名对谭某波等15人提起公诉。同年7月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谭某波等15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部分人员提出上诉,同年11月27日,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侦查阶段。因该案涉案人员多、涉及环节广、涉案金额大,检察机关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对销售网络全链条打击进行侦查取证,完善证据链条。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主要开展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严格证据审查,准确认定涉案数额及定性。涉案侵权手表配件均系通过网络销售,通过审查电子数据,准确认定销售金额2350万余元。同时针对链条中生产销售人员的不同行为事实分别予以评判,准确认定商标类犯罪罪名。二是加强多部门联动,凝聚共建共治合力。检察机关在判决生效后及时督促侦查机关对查扣的涉案侵权配件进行集中销毁,并实地走访相关单位,通报检察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就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达成共识。


典型意义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生产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犯罪分子在手表配件上擅自刻印知名品牌标识并予以出售,下游经销商继而加价出售或组装假冒品牌手表再销售,既损害了相关品牌的商标权,也损害了正常市场经营秩序。检察机关在办理涉网侵害企业商标权案件过程中,要严格把握证据审查标准,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及犯罪金额,推动对上下游犯罪的全链条打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主动与相关职能单位共同研判,健全共建共治常态化联动机制,实现知识产权多部门协同保护。


温馨提示


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要素构成。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冒用他人商标、伪造他人商标标识及相应的销售行为,构成侵权甚至犯罪。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从事生产、销售等市场经营活动时,既要树牢守法意识,防止为图私利恶意侵犯他人商标权,又要增强权利意识,当自身商标权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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