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因为一个“谎言”她畏罪潜逃
十年后,她当庭认罪,直言不想再躲了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案情回顾
2012年5月份,朱某某在与何某聊天过程中,了解到何某亲戚家孩子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临近入学还未进行户口登记。朱某某谎称可以找关系帮何某亲戚家办理户口登记,但需要活动费用,信以为真的何某按要求向其支付14000元办事费用。朱某某拿到钱后未帮何某办理请托事宜,反而全部用于打麻将赌博挥霍一空。2012年7月份,朱某某因赌博输光了钱,使用虚假姓名虚构借款用途,隐瞒其无力偿还债务的事实,以借为名从何某处骗取3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和打麻将赌博。2012年8月份,朱某某又了解到何某另一个亲戚家孩子也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法进行户口登记,再次以办户口需要活动费用为由,从何某处骗取18000元现金,全部用于赌博。
因见户口迟迟未办好且借款逾期未还,又联系不上朱某某,何某等人到朱某某租住处要求朱某某还钱。朱某某见事情败露,谎称外出筹钱,后潜逃至广东省梅州市。
2022年12月,朱某某在外潜逃十余年后被抓获归案。
处理结果
瑞金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6.2万元,数额巨大,已涉嫌诈骗罪,依法向瑞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才能在社会生活中站的稳、走的远。本案中的朱某某,因为赌博,选择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换来的是潜逃外地十余年提心吊胆的生活和法律的制裁。庭审中,朱某某曾后悔地表示自己没有好好学习法律,没有遵纪守法,才有了今天的后果。
同时,近年来找关系、请托办事型诈骗犯罪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请托人急于办事的心理,虚构“关系能力”,谎称“钱到位、事办成”,以谋取不义之财。大家一定要保持头脑清晰,提高防范意识,警惕找关系、请托办事型诈骗套路。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
【追诉时效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