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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土地承租合同实施诈骗,一男子被判刑!
时间:2024-1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沉迷网络赌博

为获赌资

伪造租赁合同

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

企图“翻身”

结果“翻车”了

案情回顾



2024年1月份,胡某某因长期沉迷六合彩和网络赌博游戏欠下巨额债务,为获取赌资,陆续向他人借款,借不到钱后便伪造一份某村租田的合同,谎称自己在多地承租了粮田,并以邀约被害人洪某某、王某某共同投资承包为由,骗取两人钱款,同时还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洪某某、王某某借款,数额共计人民币24.12万元,所得款项大部分被其用于网络赌博。

处理结果

经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租赁合同等方式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4.1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瑞金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胡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胡某某耍“小聪明”,通过伪造田地租赁合同的方式实施诈骗,损害被害人的利益,最终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检察官在此提醒,承包或者租种他人土地时要严格审查土地确权证等材料,不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在进行交易时一定要谨慎甄别,慧眼明心防陷阱,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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