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监委查办的首起粮食购销领域贪腐案件——刘冬林受贿案,经我院审查并依法提起公诉后,已于近日一审宣判。刘冬林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刘冬林在担任瑞金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2017年始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67.57万元,在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科仪器设备等采购项目、产后服务中心工程、粮管所修缮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等项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瑞金市检察院检察长温朝晖带领检察办案组办理该案,全过程直接参与提前介入、提审讯问、接待当事人家属及辩护人、认罪认罚、出庭支持公诉、列席审委会。经法院审理,我院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均获法院采纳。
在办案过程中,我院发现发案单位存在落实招投标机制不够健全、内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法治教育不够到位等方面的问题,特向相关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召开座谈会与被建议单位就健全完善粮食安全工作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以有效防范粮食领域腐败现象发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同时,我院在办案中还发现国家财政资金流失的公益诉讼线索,移交办理后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涉案部门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国家财政资金流失,导致国家利益受损。
下一步,瑞金市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持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督促被建议单位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扎牢国家的“粮袋子”。